【财新网】(记者 范若虹)自4月开始,发改委已经两次下调全国工商业电价。在国家发改委于5月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称,国家发改委在年内第二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此次降价幅度为2.16分/千瓦时,自5月1日起执行。
本次降低电价主要依据文件《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通过将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对电网企业实施留抵退税政策,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本次涉及降价总金额约216亿元,与第一次降低电价措施累计后,全国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幅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