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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备电厂价格新政出台 中国宏桥三日跌23%

2018年09月18日 20: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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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的方案,自备电厂每度电需多缴纳0.17元,电解铝企业中国宏桥的利润或将显著缩减,其长期靠自备电厂实现较低的用电成本;亦有人士指出,方案鼓励自备电厂转公用,需缴纳的输配电价较少,中国宏桥成本增幅或可控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信委于9月14日公布《山东省关于完善自备电厂价格政策的通知》,不少行业参与者认为《通知》落实后将大幅提升中国宏桥的生产制造成本,其超额利润或将消失,用电成本与行业平均值并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罗国平)山东省新出台的电价政策,对省内龙头企业在二级市场的影响立竿见影。《山东省关于完善自备电厂价格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全球最大电解铝上市公司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01378.HK,下称中国宏桥)股价下跌23%,从9月14日开盘6.9元/股,跌至9月18日收盘5.33元/股。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信委于9月14日公布《通知》,要求省内自备电厂按自发自用电量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标准为0.1016元/度电(含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标准暂按0.05元/度电执行。此外,自备电厂还需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费,其中山东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约为0.05元/度电;并网电压220千伏的系统备用费最低,为0.02元/度电。

责任编辑:黄凯茜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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