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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系企业未来五年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支持上市融资

2018年12月27日 10:0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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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文,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推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值得注意的优惠政策有,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对电影制片企业销售电影拷贝、转让版权取得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刘爽爽)广电系企业迎来政策利好消息。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124号文),推出一系列文化企业优惠鼓励政策,包括未来五年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基本收视维护费增值税等,省属重点文化企业还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业内人士指出,一些事业单位转企不像企,骨子里还是事业单位,人员庞杂、效率低下等问题突出,这些非优惠政策可以解决。

责任编辑:李妍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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