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爽爽)广电系企业迎来政策利好消息。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124号文),推出一系列文化企业优惠鼓励政策,包括未来五年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基本收视维护费增值税等,省属重点文化企业还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业内人士指出,一些事业单位转企不像企,骨子里还是事业单位,人员庞杂、效率低下等问题突出,这些非优惠政策可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