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雨锟)陆风X7车型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抄袭路虎揽胜极光(下称揽胜极光),而被判决立即停止制造及销售。3月22日,捷豹路虎在其官网发布上述消息。这是外国汽车品牌首次在国内车企涉嫌抄袭的诉讼中胜诉。
捷豹路虎援引法院的判决称,陆风X7直接抄袭了揽胜极光的5个独特特征,引起消费者混淆。此外,法院裁定陆风汽车在此案中向捷豹路虎进行赔偿。陆风汽车对判决信息暂未表态。
目前陆风X7的售价区间为12.98-14.78万元,而揽胜极光则37.58万元起,价格大约是陆风X7的3倍。陆风汽车多地经销商告诉财新记者:X7目前正常销售,还未收到停售通知。
陆风汽车由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合资成立,合资公司名为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江铃控股),双方各自持股50%。2014年,陆风汽车在广州车展发布X7车型,该车型甫一面世即被市场质疑抄袭揽胜极光,后者在2011年进入中国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