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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细化境外损失追责与容错机制

2019年06月15日 10:0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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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知的侧重点在政策落实,国资委近年持续开展境外资产巡察,但央企自身境外追责及容错机制等细则还需进一步落地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公布了《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做好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在境外核查追责、建立追责信息管理系统、容错机制落地等方面探索工作方法。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见习记者 白宇洁)央企经营投资权刚获“松绑”,其面临的违规追责力度并未减轻。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公布了《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央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做好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在境外核查追责、建立追责信息管理系统、容错机制落地等方面探索工作方法。

  根据《通知》,央企要因企施策细化责任追究范围、划分资产损失标准,以防责任约束不足;要研究制定损失认定、责任认定、离职退休人员违规责任追究处理等实施细则,完善配套制度。还要完善重大决策评估、细化各类经营投资责任条款,并在有关外聘董事、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中明确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原则要求。

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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