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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高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面积

2014年06月30日 19:02 来源于 财新网
7月1日起,公积金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提高至低于31.31平方米,人均面积较前增加近2平米,意味着放贷条件有所放松

  【财新网】(见习记者 黎慧玲)北京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明天迎来新调整。7月1日起,公积金二套房贷认定标准由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提高至低于31.31平方米,此次调整后人均面积较提高前增加近2平米。

  二套房公积金认定标准规定,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1.31平方米,因此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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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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