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质检总局消息,日前,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分别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4年12月15日起,召回以下汽车,共计559882辆:
(一)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生产的部分A3、东方之子、V5、QQ6汽车,共计289773辆;
(二)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06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生产的部分尊驰、骏捷、酷宝汽车,共计238024辆;
据国家质检总局消息,日前,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分别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4年12月15日起,召回以下汽车,共计559882辆:
(一)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3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生产的部分A3、东方之子、V5、QQ6汽车,共计289773辆;
(二)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06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生产的部分尊驰、骏捷、酷宝汽车,共计23802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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