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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细化共享单车规范 使用三年应更新或报废

2017年09月20日 19:0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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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相关企业认为,报废规定并非强制性,且实际运营中普通共享单车不到一年多就报废了,对共享单车企业影响有限
9月19日,北京市交通委在官网发布《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汤翠玲 记者 周淇隽)《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不久,9月19日,北京市交通委在官网发布《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下称《规范》)和《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下称《导则》),细化技术和服务要求。

  对于影响盈利时间表的报废年限,《规范》要求共享自行车一般投放使用三年应更新或报废。但共享单车相关企业认为,报废规定并非强制性。现实中,即便没有行政规定,多数单车也活不过两年。

  为ofo哈罗单车等多家共享单车品牌代工的天津某自行车厂高层告诉财新记者,原本希望ofo这种普通单车可以用两年,至少一年多,但实际上撑不到,“很多报废车辆核心部件全都是好的,但车座、脚踏等被人为损坏”。

责任编辑:覃敏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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