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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转租公租房违规者禁购共有产权房

2018年10月30日 16:2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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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不应成为套利工具。相比事后惩处,管理者应尽快引入技术手段,加强日常监管
住建委此次发文,一方面是重申禁令,另一方面是首次将不得申请共有产权房纳入惩罚措施。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彭丹妮)北京市住建委昨日(10月29日)发文提出,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的家庭,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

  这份名为《关于严格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提出,违规使用公租房家庭还将被取消各类保障房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

  北京市住建委早在2011年10月就颁布过《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公租房承租人出现转租、转借情形的,收回房屋,且五年内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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