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优化购房流程、鼓励居民购房,各地购房支持政策层出不穷。近期,多城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允许购房者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首付资金。
财新记者从苏州市公积金中心获悉,6月1日起,该市允许居民购买新房和二手房时使用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苏州市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称,在使用公积金交首付时,可提取购房合同签订日之前所缴存的公积金余额,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的总额,且账户至少需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是居民长期住房储金,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资金一并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规则方面,此前各地普遍规定,当职工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利率普遍低于商业贷款;当职工完成购房行为后,可提取已缴存的公积金余额,而未来继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则用来偿还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