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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可抵扣“十四五”省级节能考核指标 抵扣比例不超50%

文|财新 赵煊
2024年02月03日 08:53
新政策或将缓解部分省份节能指标完成压力,预计将提升绿证的市场需求
2024年1月20日,内蒙古赤峰,彩色风力发电场。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扩大绿证交易市场和范围,并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省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

  《通知》明确,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推动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并设置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中的抵扣上限,即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所需节能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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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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