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在住建部提出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后,各地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动态也引发广泛关注。近日,上海市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对当地实行二十余年的住宅维修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
中国于住房商品化广泛推行之时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即向开发商和购房者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设施维保,各地实施至今。例如,上海最早于1994年随房改开始归集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1996年起开始引导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并于2000年起陆续出台文件,相关法规和规章也随市况的变化而几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