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商务部首次发布统一的军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11月15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密码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下称《清单》)。
自2003年来,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防科工局等出台了11个两用物项的出口管制公告,包含对磷酸三丁酯、两用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挖泥船、高氯酸钾、高压水炮、镓和锗相关物项、石墨、无人机和锑等的管制,而本次《清单》是对现有已管制的所有两用物项进行系统整合。11月15日,商务部等宣布上述11个公告废止,同时《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