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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版“国货国运”出台:10%的中国进口货物需用美国船运输

文|财新 李蓉茜
2024年12月20日 19:17
《法案》规定,美国旗船舶需要在美国本土建造并配备美国海员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货轮停靠当地港口。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当地时间12月19日,美国参众两院议员向国会提交了《美国船舶法案》(SHIPS for America Act,下称《法案》)。这是一项全面战略立法,希望振兴美国造船和海运业,以在战争时期保障重要物资运输、在和平时代保障供应链韧性。

  据《法案》,自法案生效起15年内,所有从中国进口到美国货物,10%必须由美国旗船舶(即注册地为美国的船舶,下同)运输。这项规定针对美国进口商,他们使用美国旗船只运输比例需要逐年增加,从《法案》生效后的第5年的1%开始,每年增加1%,在生效14年后达到10%。进口商当年不达标会被处以罚款,罚金的具体计算方法是使用美国旗船只和外国船只的运费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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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包志明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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