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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修改《中国国际海运条例》以反制外方歧视性政策

文|财新 包志明
2025年09月29日 22:38
业内认为,此次《条例》修改可能是为了应对即将施行的美国对中国海事“301调查”后的征费措施
目前美国船东中规模最大的是集装箱航运商美森轮船,其在全球集装箱航运公司中运力排名第29。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2025年9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即日起施行。

  此次对《中国国际海运条例》(下称《条例》)的修改共有5条,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对原《条例》第四十六条的修改,该条最新提出: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海运相关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违反条约、协定的规定,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该条约、协定享有的利益丧失或者受损,或者阻碍条约、协定目标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要求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政府终止上述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可以根据有关条约、协定中止或者终止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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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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