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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房屋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05月19日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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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签订三年以上租赁合约,按月支付房租;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承认“二房东”合法地位

  【财新网】(记者 侯雯)住建部官网5月19日下午发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住建部称,立法是为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

  规范租赁市场,现行法规有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该《办法》由住建部颁布。此次征求意见,标志着租赁立法即将升格至国务院条例。

  财新记者梳理发现,针对房东随意赶人,租金逐年上涨等房东强势行为,《征求意见稿》提出多项措施保护承租人权益。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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