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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中石化财团再度推迟对中国燃气要约收购

2012年08月07日 15:39 来源于 财新网
由于至今仍未获得中国政府有关机构的书面批准或授权,收购要约实施期限将推迟一个月至9月6日
(资料图)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网络

  【财新网】(见习记者 陈法善)8月6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2688.HK,下称新奥能源)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386.HK/600028.SH,下称中石化)联合发布公告称,由于至今仍未获得中国政府有关机构的书面批准或授权,新奥中石化财团不得不推迟对中国燃气(00384.HK)的收购要约实施期限一个月,至9月6日为止。

  这是新奥中石化财团第三次推迟对中国燃气的要约收购。公告称,目前商务部正在对要约收购案进行反垄断审查,延长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商务部今年6月29日通知新奥能源和中石化,正在就要约收购案进行反垄断审查),因此将收购要约实施期限延迟一个月,以便有关机构就需要批准的申请进行审查。

责任编辑:龙雪晴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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