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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变更二套房定义 跨区购买可视为首套

2016年02月25日 07:53 来源于 财新网
广州的地方新政,使得在广州跨区购买第二套房,比国家规定的第二套房契税利率要更低

  【财新网】(记者 王婧)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本无缘此次契税优惠利好。日前广东本地媒体报道称,广州市区悄然变更了“二套房”定义,旨在导入政策刺激。

  此次新规肇始于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文,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和营业税。(全文见《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文件于2月19日向公众公开,并于2月22日起开始执行。

  该文件提出“第二套房减税”政策,即: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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