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苏州:商办用房可有条件转为住宅

2017年01月19日 21:06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才有资格申请。市场机构认为:苏州允许商业办公房转性,主要还是为商办库存找出路
苏州市日前出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办公用房转为住宅。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苏州市日前出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办公用房转为住宅。

  该市政府1月9日下发《关于加快引导推进苏州市区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尚未开工建设完成或已竣工但尚未实现销售的商业办公用房或项目,可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履行程序批准后,调整为住宅或其他适合用途项目开发建设。适合用途包括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张柘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