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凯茜)中石化集团原总经理王天普贪污受贿案发近两年后,今日终获宣判。据新华社报道,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月24日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王天普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王天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320万元。判决称,对王天普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财物返还中石化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