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荣)酝酿已久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意见正式印发。要点包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自主开展资本运作,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对所持股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仅行使股东职责,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国务院7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中明确,这两类公司在功能定位上有所区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财务性持股为主,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