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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物业费标准最高上调七成 此前11年未调

2019年04月19日 22:5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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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物价持续上涨,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原地踏步”,行业陷入“低价低质”的恶性循环
2018年3月21日,广东深圳,市民眺望商业和住宅楼群。深圳将住宅物业管理基本内容分为综合管理、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和环境管理四大部分,各大类收费标准均有所上调。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屈慧)深圳的物业费收费指导标准,已经使用了近11年。1月15日,深圳市住建局和发改委联合发布新版《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新旧文件对比显示,多层住宅的收费指导标准最高上调69%,高层住宅最高上调44%。征求意见期已于1月28日结束。4月18日,住建局和发改委通报征集意见情况,解释了上调物业费原因。

  物业服务收费属《广东省定价目录》内项目,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标准由市县级政府自主定价。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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