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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保缴费执法 劳务工与合同工不可再含混

文|财新 冯奕铭
2025年08月11日 20:34
用人单位只要不为固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社保,就会确定性地面临相应法律风险。平均收入较低、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可能受影响较大
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的情形,在餐饮业、制造业等低利润、灵活用工需求大的行业较为常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最高人民法院8月1日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在近期引起社会热议,一些市场人士分析,这一即将在9月1日施行的司法解释,可能对餐饮业、制造业等缴纳社保企业比例较低的行业造成成本压力,亦有人为此担心加重小微企业负担,并进一步影响宏观经济走势。

  市场关注焦点主要是《解释二》中的第十九条,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或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不缴纳社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依法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详见财新网报道《分析|最新司法解释倒逼用人单位缴社保,影响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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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琼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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