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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集团成为锦州港第一大股东

2012年05月31日 08:37 来源于 财新网
锦州港第三大股东向大连港集团协议转让7855.8万股国家股,大连港集团持股比例曾至24.47%

  【财新网】(记者 吴静)锦州港(600190.SH)5月29日公告称,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锦港国经)出具的《关于拟转让部分国有股权的函》,锦港国经拟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国家股)7855.8万股转让给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这部分股份占锦州港总股本的5.03%。

  锦州港一季报披露,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是东方集团(600811.SH),持股比例为19.73%。第二大股东是大连港集团,持股比例为19.44%。第三大股东是锦州港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比例11.53%。此次转让后,大连港集团持股比例为24.47%,成为第一大股东。而对于转让价格,公告未作披露。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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