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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尔限制涉嫌违规股东权利 法院判决不支持

2016年12月14日 18:0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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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终审判决称:康达尔董事会限制京基集团股东权利的决议无效。康达尔不服,将申请再审。京基集团拟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康达尔董事会、监事会
资料图:康达尔集团董事长罗爱华、总裁季圣智等人召开集团2016年一季度经营分析会。 图自康达尔集团网

  【财新网】(记者 王婧)京基集团通过多次增持,成为康达尔(000048.SZ)第二大股东,正对公司控制权虎视眈眈。2015年11月,康达尔以董事会决议方式,宣布对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多项股东权益进行限制。这些权益包括表决权、股票处分权、收益权以及继续购买股票交易权等。深圳市中院于12月8日下发的终审判决称:董事会决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京基集团是深圳本地房地产商,意欲收购康达尔。其涉嫌安排员工隐蔽增持康达尔,未履行信批义务,并最终成为康达尔第二大股东。(参见《财新周刊》2016年第3期报道“康达尔迎战京基”)康达尔方面称:因为有信批违规行为,京基集团并不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对此,监管部门态度暧昧,迟迟不予表态。京基集团于是步步紧逼,自2016年中期以来,多次要求罢免康达尔董事会、监事会。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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