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华润与深圳地铁1月12日签订万科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总价372亿元,深圳地铁须以现金支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金112亿元,相当于总价30%。余款约有260亿元,深圳地铁应在协议生效日起20个交易日内支付。
1月13日晚间,万科(000002.SZ/02202.HK)发公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提及前述交易细节。目前,股份转让协议尚待华润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地铁)取得有权审批机关批准,之后才能生效。
曾任万科第一大股东15年之久、后被“宝能系”挤至二股东之位的央企华润,决意从股权纷争中抽身离去。(详见“华润撤离万科 作价372亿转让老股予深圳地铁”)华润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股份协议转让并不违反16年前的承诺。2001年,中国华润总公司曾向万科承诺:“将本着有利于万科发展的原则一如既往地支持万科,在其公司及下属公司或者万科可能涉及到同业竞争的投资项目、处理由于同业竞争而发生的争议、纠纷时,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