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石睿)“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延续五年之后,仍有余波。5月16日,“非诚勿扰”商标无效行政纠纷案在北京开庭审理,“非诚勿扰”商标最早持有方华谊兄弟、《非诚勿扰》节目制作方江苏电视台将商标评审委员会及“曾经的原告”金阿欢告上法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未当庭宣判。
华谊兄弟、江苏电视台于2016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请求宣告金阿欢持有的“非诚勿扰”商标权无效。而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华谊兄弟与江苏电视台的无效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裁定维持金阿欢的“非诚勿扰”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