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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共有产权房不封闭 10年后可转商品房

2018年09月12日 14:0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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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只要不实行全封闭流转,共有产权住房就保有投资属性。共有产权住房持有一定年限后可转成商品住房上市交易,与商品房“限售”相似
在广东,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满十年后,承购人可一次性买下其余政府产权份额,取得完整产权。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屈慧)在广东,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满十年后,承购人可一次性买下其余政府产权份额,取得完整产权。9月1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上述方案。这一方案意味着共有产权房可“变身”商品房,实现“外循环”。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购买政府产权部分要按届时市场价支付。共有产权房如果是利用行政划拨供地方式获得土地,转成商品住房时,承购人还须补交相应土地款。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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