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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立租赁备案制 租金由银行监管

2018年11月24日 10:1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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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企业要在商业银行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由商业银行对租金、保证金、租赁贷款进行日常监管
2017年9月30日,深圳,市民查看租房信息。深圳链家研究院去年11月发布报告显示,深圳实际管理人口达到2000万人,其中80%人口需要租房,即租房人口达1600万。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屈慧)住房租赁市场体量庞大,各地政府相继出台政策强化租赁监管。深圳昨日(11月23日)发布《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租赁备案、指导租金、租赁资金监管等制度。

  《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对2010年颁布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进行进一步修订。增加“房屋租赁”章节,内含24条有关租赁市场监管条文,是此次修订最大的变化。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租赁行业监管制度,租赁企业以及租赁合同都要进行备案。除常规的从事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外,出租或转租房间达10间以上的、以经营为目的的自然人,同样要办理工商登记并备案。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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