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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对淘宝白皮书没有法律效力

2015年01月30日 23:30 来源于 财新网
就1月28日工商总局网监司发布的“白皮书”,国家工商总局发言人于1月30日晚间正式表态,表示该文并非白皮书,实质是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据人民网1月30日消息,就1月28日工商总局网监司发布的“白皮书”,国家工商总局发言人于1月30日晚间正式表态,表示该文并非白皮书,实质是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该发言人表示,“2014年7月16日,工商总局网监司在在浙江省召开阿里巴巴集团行政指导座谈会……会后根据座谈情况,网监司形成《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并于2015年1月28日发布。其实质是座谈会的会议记录,并不是白皮书。该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他补充表示,“2009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实施了1万余次行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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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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