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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差别化出售物业 调控之手防炒楼

2016年05月27日 07:44 来源于 财新网
未来两年,前海地区即将试行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新规,期间出让的特定产业用地及向港企出让的用地,自项目竣工起十年内,限制全部自用,自用期满需整栋销售

  【财新网】(见习记者 郑丽纯)曾因土地出让开闸,一度成为深圳土地出让金创收主体的深圳前海,即将试行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新规。从2015年9月至今,这片区域8个月内尚未有一块土地入市。

  5月25日,前海管理局官网公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称《试行规定》),提出差别化物业销售条件。

  按照新规,对于设定产业发展要求的用地,例如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等产业项目用地和专门面向香港企业出让的用地,建成后的办公楼限全部自用,且自用期限不少于项目竣工之日起10年,自用期满限整栋销售。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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