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范若虹)国家发改委发文,将在未来四年建立煤价异常波动预警机制,通过调控煤炭储备、加强政府监督检查、商请铁路运输配合等办法平抑煤炭价格。
2017年1月11日晚间,国家发改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下称备忘录),称在2016-2020年期内,以年度为周期,建立动力煤、炼焦煤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当煤价处于异常波动范围时,启动相关预警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