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荣)民航局已经修改了相关规定,并制定相应评估方式,允许航空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在航班上使用特定型号的电子设备。9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标司副司长朱涛在接受财新记者提问时透露上述信息。
民航局日前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下称《规则》)进行了第五次修订。朱涛介绍,根据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发展趋势和国际上的研究成果,此次修订放宽了管理,允许航空公司为主体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政策。新规定目前已通过交通部批准,预计将于2017年10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