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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裁申请遭驳回 加多宝再次提请新商标协议仲裁

2012年07月16日 17:28 来源于 财新网
该协议约定“王老吉”商标使用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广药集团表示,这份协议是此前被判无效两份协议的附属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财新网】(记者 杨秋波)在撤销“王老吉”商标仲裁裁决的申请遭法院驳回后,加多宝方面出示新的《商标许可协议》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并获受理。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332.SH)7月15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经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王老吉”商标仲裁裁决的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加多宝相关负责人向财新网记者证实了此事,该公司于7月16日收到北京一中院判决结果通知。该负责人表示,这并不意味着“王老吉”商标事件的结束,北京一中院的判决结果只是对仲裁委仲裁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份协议判定无效。

责任编辑:王永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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