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司 > 要闻 > 正文

13个地区输配电价将于年底前公布

2016年08月09日 23:23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输配电价的成本监审工作将在8月底完成,年底之前上述区域的输配电价将正式公布

  【财新网】(记者 范若虹)国家发改委于今年3月将13个地区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今日(8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向媒体透露, 对上述13个地区的电网成本监审工作即将在8月底结束,年底之前这些地区的输配电价将正式公布。

  今年3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张柘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