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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版权纷争新进展:仲裁庭判定灿星违约

2017年03月02日 18:4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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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最终裁定,“中国好声音”荷兰版权方Talpa拥有其所有知识产权专属性权利,包括汉字“中国好声音”等名称权、前几季“中国好声音”相关的音频视频素材及其版权等权利
《中国好声音》前4季节目制作者灿星制作与荷兰版权方Talpa及新签约制作公司唐德影视之间纷争不断。历时一年,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裁定相关产权归属Talpa,包括中文的“中国好声音”名称权及商标。

  【财新网】(记者 石睿)中国好声音》成为现象级综艺节目之后,觊觎者众。前4季节目制作者灿星制作与荷兰版权方Talpa及新签约制作公司唐德影视之间纷争不断。历时一年,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裁定相关产权归属Talpa,包括中文的“中国好声音”名称权及商标。

  3月1日晚间,唐德影视(300426.SZ)发布《澄清暨复牌公告》,2月27日下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就“中国好声音”的版权纠纷,最终裁定星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违反许可协议,而Talpa拥有其所有知识产权专属性权利。

责任编辑:覃敏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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