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徐和谦 屈运栩)日前,阿里巴巴因其在台湾设立的分公司投资人身份为新加坡,被台湾当局认定与该公司实际为大陆资本所控制的实情不符,被要求于六个月内撤资,或通过转让股权方式剥离大陆资本实际控制。此事,在阿里巴巴看来,只是一件补充文件以满足合规的“陈年旧事”;但在台湾当局及当地多位观察人士看来,这不是一件简单的小事。
台当局主管部门表示,在6个月内的宽限期内,阿里在台的营运、服务暂时不受影响和限制。但6个月届满后,在2008年以新加坡商身份在台登记的阿里巴巴台湾分公司如不调整现有股权结构,大陆资本不撤资,台湾当局将注销其公司登记并令其停止营运。